2011年9月,国务院批准在吉木乃县建立全国第15个、新疆第5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承载着境内外能源资源开发、加工生产制造、商品贸易、仓储转运、国际物流采购的综合经济区功能,初步形成境外天然气引进加工、农产品生产加工、风电装备制造、边民互市贸易4大产业体系。2014年,国家批准吉木乃县边民互市贸易三日免签,入境人员享受8000元免税政策。2017年,吉木乃县成为国家农业部首批、新疆唯一的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吉木乃口岸已获得粮食、冰鲜水产品、饲草、肉类进口指定口岸资质。吉木乃县享有国家西部大开发、国家级产业园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对口支援、边境地区扶持等一揽子优惠政策,涉及财税、金融、产业、电价、用地、人才等方面。吉木乃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控制面积14.39平方公里,吉木乃口岸是国家一类陆路口岸,具备开发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基础条件和区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