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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商务局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办法

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效益,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西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州商务局实际,特制定本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雇员为被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

2、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60—85分确定为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实施

1、平时考核

能:工作能力

工作中要保质保量完成所在岗位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工作中出现失误的1次扣1分,因工作失误或违纪违规被问责、通报批评的1次扣5分。

勤:出勤。

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严格按照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按时上下班。外出、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视为出勤。出勤缺1天扣2分。

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

商务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在12月10日前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总结,于12月15日前完成。

②德绩廉群众测评:全体职工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对每位被考核者打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③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得分+平时考核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4、考核结果公示

局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八、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正常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工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全额兑现。

2、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正常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工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90%兑现,扣发10%。

3、将考核不合格人员扣发的10%作为奖励资金发放给全局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