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2016〕2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大通县深入推进城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乡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城乡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魏成玉
副主任: 赵 强
成 员: 陈海山
星照华
张宝贵
赵兴奎
常传宏
史学义
黄永红
陈明才
马志云
樊海民
赵国鹏
白永忠
包文生
宋青海
赵常胜
胡永清
文 昌
童智禄
王海玲
刘建宏
马占龙
童敬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对全县城乡综合管理领域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定全县城管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具体要求。二是协调全县城乡管理重大工作,对城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三是适时建议制定自治县城乡管理条例和中长期城乡管理规划。四是加大城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县城乡管理委员会下设城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马占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城乡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二是根据城乡管理委员会要求和城管工作需要,起草规范性文件,拟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计划。三是负责组织城乡管理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检查和落实;组织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四是制定和完善检查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相关部门工作;研究制定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工作中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五是搞好城乡综合执法管理调研工作,为城乡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牵头研究起草城乡综合执法管理考核办法,组织考核评比;完成城乡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6年12月30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存。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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