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开党发〔2015〕21号
为推进企业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宽融资渠道,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加快企业培育壮大和产业集聚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开发区 金豆子 培育工程,是针对初创期及成长性好的企业,通过遴选 金豆子 后备企业,采取整合资源、强化服务、支持引导等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推进上市、股权挂牌等直接融资工作,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培育工程。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由企业自愿申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筛选后,可以认定为开发区 金豆子 后备企业。
(一)在开发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二)有上市或股权挂牌等融资意愿;
(三)产业要求: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材料和生产性服务业等行业;
(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五)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发展能力。
三、开发区 金豆子 后备企业总数初定为30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培育期内经审核不符合 金豆子 后备企业条件或2年内未实现上市或股权挂牌的,取消其后备企业资格。
四、开发区管委会聘请相关证券机构或专家组成专门机构定期对 金豆子 后备企业进行培训辅导,为 金豆子 后备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和融资服务。
五、支持 金豆子 后备企业优先申报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经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以及开发区各项扶持政策。
六、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对 金豆子 后备企业提供贷款和担保服务。
七、被确定为 金豆子 后备企业的,优先推荐享受自治区、银川市的产业发展基金政策;优先享受银川育成投资公司产业基金支持。
八、认定为开发区 金豆子 培育工程的后备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奖励政策:
(一)后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需要审计、资产评估、验资、公证等相关中介机构服务的,由开发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
(二)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1)后备企业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由开发区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2)后备企业上市(挂牌)申请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或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理后,由开发区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其中主板80万元、中小板及创业板60万元、新三板30万元。
(3)后备企业上市(挂牌)成功,由开发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其中主板100万元、中小板及创业板80万元、新三板50万元。
九、挂牌企业成功转板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按企业上市扶持政策统一执行。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等阶段性奖励不重复计算。
十、后备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可同时享受自治区、银川市和开发区的其他扶持政策。
十一、开发区管委会此前出台的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二、本办法实施有效期暂定为2015-2017年。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5年6月8日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