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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31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我市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农民工转移就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服务工作,把农民工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对县(区)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效能考核,推动了农民工转移就业稳量提质,工资收入大幅度增加。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水平不高,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仍然较小等。因此,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过硬措施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确定的“坚持四项要求、推进六个重点、建设四个固原”的总体要求,按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和“立足区内、稳定周边、走向全国”和“南巩固、北拓展”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服务、劳务中介和劳务经纪人带动”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特点的农民工转移就业新途径,加大用工信息采集、反馈和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建设和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努力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二)主要目标。2015年—2020年,全市以35岁以下劳动力为重点,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有10万人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稳定在30万人以上,工资性收入达70亿元以上,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以上;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全覆盖;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引导15万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促使农民工有序市民化。

三、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充分发挥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院)、职业学校(院)、成人教育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农广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资源的作用,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能力的培训,对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的农民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题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固党办发〔2015〕60号)精神,2015年—2020年,全市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有10万人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市委组织部2100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000人,教育局11100人,民政局1100人,农牧局30600人,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6000人,总工会1350人,妇联1350人,残联850人,民族宗教局850人,工业和信息化局1350人,科学技术局3350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综合计划,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改进培训补贴方式,重点开展劳动预备培训、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面向市场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形成培训机构平等竞争、农民工自主参加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对企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大中型企业联合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院)、职业学校(院),建设一批农民工实训基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教育局、民政局、农牧局、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会、妇联、残联、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学技术局负责。)

(四)强化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重视技工教育,既要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也要培养一批技能型产业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努力实现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依托六盘山高级技工学校(院)、职业学校(院),开展农民工职业教育。加强现有职业技术学院(校)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家庭招生,全面落实职业教育各项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办学模式,倡导科技兴校,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逐步打通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负责。)

(五)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完善和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积极扶持进城务工人员创业。各县(区)要在继续巩固原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四大自由贸易区”、“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外劳务协作和交流,进一步拓展和开辟新的转移就业基地。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发挥示范县培训、就业、维权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升转移就业层次。同时,围绕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两区建设”、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建设,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大县城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扶贫开发和生态移民、清水河城镇产业带等,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建设减免收费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摊位,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促进农民工就业。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本地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乡镇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优化就地就近转移环境,拓宽就地就近转移空间,扩大就地就近转移规模,鼓励和引导农民工高质量转移就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创业。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或进城创业,有条件的县(区)可建立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街、专业市场等创业平台。大力推进生态移民转移就业创业,努力实现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商务局、国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总工会、团委、妇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