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摘自《关于调整完善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意见》(银党发[2008]4号)

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在本市纳税的企业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才办审定,签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内,由财政按硕士毕业生每月补助10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补助12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用于增加引进人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