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开管发〔2014〕28号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4年度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
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局、委、办,特设机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已经管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度
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为了深入推进“三调两转一示范”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加快发展。对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度净增长额千分之三的奖励,其中装备制造和新材料行业的企业给予千分之四的奖励;增长25%以上的企业给予年度净增长额千分之四的奖励,其中装备制造和新材料行业的企业给予千分之五的奖励;同时,对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0%以上或净增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授予“发展贡献奖”称号。
二、鼓励支持落地项目加快建设,早建成、早投产。对当年新落地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完成协议计划投资额度且建成竣工、投入生产的,按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万分之四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落地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完成协议计划投资额度且完成主体工程的,按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万分之三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续建项目按期复工、建成竣工、投入生产的,按当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万分之二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技改项目,参照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按照不同档次分别增加万分之一给予奖励。
三、鼓励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纳规入库,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发区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支持企业争创行业冠军,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对生产能力达到行业世界冠军、全国冠军和西部冠军,且产能释放达到90%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
五、鼓励支持既有企业或项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寻求合作,盘活资产,转型发展。对采取厂房租赁、投资入股等合资、合作方式,在开发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生产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产品的,当年度新增工业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当年度新增工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六、鼓励支持既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对因实施技改项目当年新增工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鼓励支持既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项目扶持资金。对企业围绕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两化融合、技术创新、增强发展能力,获得国家、自治区扶持资金并实施的各类项目,给予企业获得扶持资金额度5%的奖励。
八、发生较大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该政策。
九、本政策由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解释。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印发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