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政文〔2017〕 133 号
博爱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2012年7月成立以来,在整合县域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管理,严格把控政策导向,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投资集团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一、组织管理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投融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博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管理职能,现对博爱县投资集团组织结构管理作相应调整。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经营指导、管理投资集团各项业务工作。投资集团在研究、处理、决定相关事务和重大事项时,形成董事会决议后,必须上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作出最终决策意见。审核组成员如下:
组长:师少辉
副组长:杜峰
成员:杨海广
二、公司人员管理
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由投资集团现有人员担任和递补。具体人员如下:
董事长、总经理:张海江
副总经理:毋小伟
副总经理:马攀
监事会主席:王文中
副主席:贺秋霞
监事:张盛楠
财务总监:王伶俐
中层人员和一般人员由投资集团内部调配,或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增补。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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