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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互联网交易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凉州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17年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打假领发〔217〕2号)精神,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监管、技术支撑、统筹协作、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继续加大对重点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铲除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链条。落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网络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分析,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形成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监管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协作配合机制更加完善,网络交易秩序逐步规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互联网交易环境。 二、突出治理重点 以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以及服装鞋帽等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一)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突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建立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结合网络销售商品的特点,要针对本地实际,根据消费热点、难点,找准问题商品,做好抽检前期摸排和调查,结合双随机开展对实体店、本地网店和外地网店本地配货仓库的商品质量抽检,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牵头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市场管理科、经检大队、商广科,各工商所) (二)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中侵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网上交易管理。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协同管网水平。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协查机制,加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牵头单位:商广科;配合单位:经检大队、市管科,各工商所) (三)强化网络侵权盗版治理深入开展剑网行动。进一步加大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的文化产品侵权假冒整治力度,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牵头单位:市管科;配合单位:经检大队、商广科) (四)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指导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对经营者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并加强审核;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实施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巡查清理及交易记录、日志留存,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指导督促电商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加强商品和营销信息监控,畅通举报处置渠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对网站完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传播渠道,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牵头单位:市场管理科,配合单位:经检大队、消保科、商广科) (五)督促上下游相关企业落实责任。指导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企业实施实名寄递和收寄验视、安检制度,防范侵权假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提高对通过寄递渠道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犯罪线索的追溯能力。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牵头单位:市场管理科;配合单位:各工商所,经检大队、消保科、消协) (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在流通销售环节,加强网络销售商品抽检,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生产集中地、流通集散地和专业市场的清理整顿,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组织集中整治。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公布产品质量抽检结果。(牵头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注册科、商广科、经济检查大队、市管科) (七)加强执法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充分利用集群战役模式,摧毁犯罪网络和产业链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执法区域协查机制,推进案件线索与执法信息在区域问共享,开展区域执法联动。(牵头单位:法规科、经检大队;配合单位:市管科、商广科) (八)推进电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信息应用为手段、信息监管为核心、守信受益失信受制为导向的新型电子商务领域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甘肃网站和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信用信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进一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网店经营者实行信用管理,建立电子商务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相关信息交换共享,推行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行行政诚信公约、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估,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牵头单位:注册科;配合单位:市管科、消保科) (九)强化政企合作。建立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以及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投诉举报、违法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完善行政指导、公示、约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的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并督促查办。(牵头单位:市场管理科;责任单位:法规科、经检大队、消保科) (十)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新闻网站等媒体及时报道工作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扩大影响,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识假辩假知识,引导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参加,共同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关注网络消费投诉,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办案机构对查处侵权假冒案件要按规定做到1%的公开。(牵头单位:消保科;配合单位:办公室、商广科、法规科、市管科、经检大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蔡祥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登尧、叶生明任副组长,主抓专项行动中涉及的业务分管工作的开展,由商广、市管、消保、注册、消协、经检大队等科、队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业务职责,根据区局的总体安排分别负责专项行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广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资料收集上报、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强化信息反馈。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工商所、科、队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双打工作的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区局的要求及时开展治理活动,保证该项任务落到实处,并于9月25日和11月2日前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局商广科,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各相关科、队、工商所要根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内容,指导基层工商所抓好落实。凉州区工商局2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