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17﹞54号)精神,我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遴选了甘肃省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天水市中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甘南州藏医院和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共7家单位上报国家申请纳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现根据国家通知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日—2月17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单位申请纳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存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传真:931—469171联系电话:931—469223邮箱:gsfgshc@sina.com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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