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关于2016年度典当企业年审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商务局、兰州新区商务局: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令2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12〕423号)有关规定及《关于开展216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17〕36号)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16年度全省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现将年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审基本情况

截止216年底,全省共有典当企业25户、分支机构2户。216年度全省典当总额32.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其中动产质押业务14.6亿元,同比增长18.6%;房地产抵押业务15.8亿元,同比增长2.5%;财产权利质押业务2.3亿元同比持平;税后利润亏损243万元。

216年度应参加年审企业189户、分支机构1户(216年新增企业16户、分支机构1户,年审材料仅作考察,不参加实际年审)。实际参加年审企业175户,分支机构1户,未提交年审材料企业12户,拟注销企业2户。216年度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抽查典当企业8户,委托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抽查66户,抽查率36%。结合年审及现场抽查,全省绝大部分企业能够规范经营,行业整体运行平稳。

二、年审结果

(一)A级通过年审企业161户、分支机构1户。兰州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61户典当企业、甘肃金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金塔分公司1户分支机构,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信息报送率达到8%以上。经审定,A级通过年审。

(二)B级通过年审企业7户。甘肃百信源典当有限公司等7户典当企业,存在超标准收取息费、单笔业务超比例、信息报送率低等问题。经审定,B级通过年审。

(三)年审不合格企业7户。甘肃省富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典当企业,存在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违规发放信用贷款、长期停业等严重违规问题。经审定,年审不合格。

(四)未参加年审企业12户。兰州天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没有参加年审。

(五)拟注销企业2户。兰州金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州亿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2户企业拟申报注销。

三、年审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典当企业不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监管,拒绝或不参加年审。

二是个别典当企业违规经营情节严重,存在抽逃或变相抽逃注册资本金、违规发放信用贷款、不出具当票开展业务等严重违规行为。个别典当企业长期没有开展业务,处于停业状态。

三是典当经营管理人员对报送经营信息重视程度不够,不按要求填报月报、年报等信息;经营信息报送不完整;个别企业甚至不报送经营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典当行业监管的意见

各市州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及年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典当行业监管。

(一)注重企业质量,统筹规划、合理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17〕32号)典当行设立由商务主管部门前置审批调整为工商前置。各市州商务局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竞争、规范经营,注重质量”的原则,把好典当经营许可准入关,确保有实力的优质企业进入典当市场。

(二)强化典当行业监督管理,确保行业稳定发展。各市州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强化典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经营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省典当行业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三)督促年审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兰州天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不参加年审企业,相关市州商务局要提出具体整改或处理意见;对甘肃省富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年审不合格企业要重点监控,定期检查,对存在的违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215、216年度)未参加年审或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企业,建议市州商务局依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对自愿退出典当行业的兰州金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州亿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要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相关市州商务局请于217年8月31日前,将整改及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厅。

附件:甘肃省典当企业216年度年审通报名单

甘肃省商务厅

217年7月14日

附件: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