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发改投资〔217〕664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2号令)及《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17〕123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我省各级核准机关核准的各类企业在甘肃省境内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
二、核准机关在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应从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这些方面进行审查。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招标内容核准,应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第9号令,根据 2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号令修改)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省各级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均按照本格式文本的要求办理核准文件。
附件: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7年7月28日
附件
(核准机关名称)关于
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单位)
报来(文件名及文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阐述目的、意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项目(标注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起止路线等)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四、项目总投资为,其中项目资本金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
中方投资者以方式出资,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外方投资者以方式出资,占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经营期限为年。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通过方式解决(只针对外商投资新建项目,外资增资、并购等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该部分内容作适当调整,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还应写明进口设备用汇数据)。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六、招标内容。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包括城乡规划、用地预审等相关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 2年期限届满的3个工作日前,向我单位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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