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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16年 第74号 为进一步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我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12年第47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12〕49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告。 附件:1.h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f2.h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暂行办法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