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掖滨河新区暨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甘州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年1月9日甘州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张政办发〔216〕15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区地方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志书为主体,综合年鉴为主导,服务社会为支撑”的工作思路,加快修史编志进程,服务工作大局,地方志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面反映甘州区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1.工作机制体制初步建立。“十二五”期间,区政府把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文化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编委会主任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设立常设工作机构,并根据213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积极保障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着力构建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区上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了“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2.志鉴与地情成果不断丰富。按照“一轮修志全面完成、二轮修志稳步推进、综合年鉴全面展开”的目标要求,确保修志质量,推进工作进程。首轮修志于1991年全面完成,在“十二五”期间印刷出版了《甘州府志校注》、《甘州区年鉴21至211》《甘州区年鉴212至213》《甘州区年鉴214至215》及《甘州史话》《甘州概览》,出版《中共甘州区党校志》《甘州区文化志》《甘州区军事志》等部门志书4部,《乌江镇志》《平山湖乡志》乡镇志2部、《寺儿沟村志》村志3部,民间各类地情资料书1多部。目前,已全面启动二轮修志工作,《甘州区志》编纂正在稳步推进, 3.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建成地情资料室1个,在政府网站内开设地情网页,已逐步成为研究地方历史、提供资政服务、开展地情教育和资源共享的新载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整理传统民俗文化,主动参与重大问题研究,积极发挥促进区域文化交流、项目考察前期论证、招商引资地情地貌资料考证、名优特产品认证、寻根谒祖、旅游开发、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城乡道路命名等方面的作用,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教化、育人的功效日益彰显。总体来看,全区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也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地方志工作机构还存在编制、人员、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现有队伍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修志编鉴的需要,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三是读志用志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方志文化的独特作用有待进一步彰显;四是信息化建设与方志馆建设进展滞后,基础条件有待改善。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智力支持,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2.坚持依法治志。以《条例》《规定》为准则,全面推进全区地方史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区志办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3.坚持全面发展。按照“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和信息化建设多元一体”工作格局,统筹抓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各专业志鉴编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专题资料编写和地方史编纂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4.坚持改革创新。探索规律、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契机,整合汇聚全区地方志资源,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实现方志资源开放共享。5.坚持质量第一。把求真务实和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6.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加快成果转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宽用志领域,全面提升利用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形成修用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一)总体目标到22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积极推进区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的研究编纂,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二)主要任务1.完成修志任务。到22年,全面完成《甘州区志1991至215》二轮修志规划任务,计划于217年完成初评,218年完成评审、219年后完成终审、22年印刷出版。重视部门志、行业志、乡镇村志等各类专业志鉴和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强对志鉴编纂工作部门、行业的业务管理,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志书编纂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2.加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区方志馆争取立项工作,强化地情资料室建设管理,确保各类藏书安全和读志用志需要。按照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广泛应用“互联网+”、微信公共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实政府网站地情网页内容,及时更新资料,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提高地方志信息化服务水平。3.提高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引导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加强乡土文化建设,开展家谱、家训、家风、村规民约系列丛书征集和编纂工作,提升成果普及程度,培育地方历史记忆。4.强化编纂管理。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推动改革创新,缩短出版周期,增强服务能力,按照一年一鉴的要求,确保及时公开出版。实施精品志鉴工程,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加强与市内外方志界的学术与文化交流,促进合作;进一步规范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督查通报、志书“一评三审”等制度,提高公民依法修志意识,促进地方志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四、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理顺工作关系,明确修志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适时对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报告区政府。2.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完善与《条例》《规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依法修志。深入开展地方志工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督查,推动工作有序开展。3.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工作机制,完善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督查通报等制度,建立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和主编(总纂)责任制,保证志鉴编纂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序推进。4.经费保障。着力把地方志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地情资料室)与信息化建设、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修志人员培训、聘用人员工资及对外交流等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5.队伍保障。区地方志工作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统筹解决编纂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对修志人员的专项培训力度,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建立区级地方志工作专家库,吸收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熟悉区情地情的同志参与志书编纂审核工作。6.宣传保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成绩、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历史价值、现实价值,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精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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