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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信委关于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情况通报

甘工信发〔216〕378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16年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工信发〔216〕19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16〕 24号)要求,现将前三季度全省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订购使用情况

216年全省确定16家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截至目前,确认上报试点企业355家,仅完成年度推广使用目标的34%,其中:张掖(完成238%)、武威(完成94%)、庆阳(完成69%)、甘南(完成29%)推广使用目标确认上报较好;金昌(完成%)、天水(完成2%)、白银(完成2%)、平凉(完成4%)目标确认上报不足5%。全省开通企业共计293家,仅完成推广使用目标的28%,其中:张掖(完成238%)、武威(完成94%)、庆阳(完成64%)开通企业较多;白银(完成2%)、酒泉(完成2%)、平凉(完成2%)开通完成率不足5%;临夏、定西、天水、陇南、金昌开通企业均为(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性。中小微型企业信息化应用,有利于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能够有效地为企业降低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成本,是我们扶助中小微型企业行动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工信委要与当地移动公司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加快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工作的落实。

(二)各市州要把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此项工作,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各市州要在1月3号之前,完成确认上报试点企业目标数,推广使用目标企业完成率达到7%以上。12月31号前,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目标任务。

附件:各市州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订购使用情况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6年9月23日

附件

各市州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订购使用情况

市州

216年目标数

上报试点企业数

订购使用情况

兰州市

5

63

63

天水市

5

1

白银市

5

1

1

武威市

8

75

75

金昌市

5

张掖市

5

119

119

酒泉市

5

5

1

嘉峪关

1

1

1

平凉市

5

2

2

庆阳市

45

31

29

临夏州

2

8

甘南州

1

29

2

定西市

45

7

陇南市

5

13

合 计

16

355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