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工信发〔216〕378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16年扶持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工信发〔216〕19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16〕 24号)要求,现将前三季度全省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订购使用情况
216年全省确定16家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截至目前,确认上报试点企业355家,仅完成年度推广使用目标的34%,其中:张掖(完成238%)、武威(完成94%)、庆阳(完成69%)、甘南(完成29%)推广使用目标确认上报较好;金昌(完成%)、天水(完成2%)、白银(完成2%)、平凉(完成4%)目标确认上报不足5%。全省开通企业共计293家,仅完成推广使用目标的28%,其中:张掖(完成238%)、武威(完成94%)、庆阳(完成64%)开通企业较多;白银(完成2%)、酒泉(完成2%)、平凉(完成2%)开通完成率不足5%;临夏、定西、天水、陇南、金昌开通企业均为(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的重要性。中小微型企业信息化应用,有利于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能够有效地为企业降低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成本,是我们扶助中小微型企业行动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工信委要与当地移动公司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加快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工作的落实。
(二)各市州要把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此项工作,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各市州要在1月3号之前,完成确认上报试点企业目标数,推广使用目标企业完成率达到7%以上。12月31号前,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目标任务。
附件:各市州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订购使用情况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16年9月23日
附件
各市州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试点企业订购使用情况
市州
216年目标数
上报试点企业数
订购使用情况
兰州市
5
63
63
天水市
5
1
白银市
5
1
1
武威市
8
75
75
金昌市
5
张掖市
5
119
119
酒泉市
5
5
1
嘉峪关
1
1
1
平凉市
5
2
2
庆阳市
45
31
29
临夏州
2
8
甘南州
1
29
2
定西市
45
7
陇南市
5
13
合 计
16
355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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