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西固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兰政发〔215〕124号)要求,区政府成立西固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印章和“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附:印模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年1月31日
启用印模:
关于启用西固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兰政发〔215〕124号)要求,区政府成立西固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印章和“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附:印模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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