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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6〕110号 关于批转永靖县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靖县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卫计局制定的《永靖县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永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年9月19日

永靖县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县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13〕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14〕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深化医改、改善民生、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策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创新服务模式,构筑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目标到22年,基本建立全县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服务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具有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和产品,健康服务业规模争取达到1亿元以上。 (一)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到22年,全县医疗机构床位、卫技人员分别达到4张/千人、5人/千人,医护比达到1:1.25,每万人常住人口配备全科医生2人;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1以内,人均期望寿命达76.5岁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以内;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85%以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配置合理,基本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中医医疗保健、健康养老、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得到较大发展。 (三)健康保险服务进一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更加丰富,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大幅提高,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保险机制。 (四)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政策和法规,行业规范、标准更加科学完善,行业管理和监督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基本医疗健康服务 1.科学配置城乡医疗服务资源。构建以县级综合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社会力量办医为补充的多元办医格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整合优化现有卫生资源,改善乡镇基本医疗服务条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扶持和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升级改造。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人才技术和医疗设备优势,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乡镇卫生院,建成具有一定诊疗能力的区域医疗中心,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实现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2.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保障网络。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健康服务公共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健康服务。推行家庭健康服务制度,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发展日间照料中心等健康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健康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3.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狠抓医德医风和诊疗质量,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能。加强学科建设,引进专科高级人才,增加资金投入,调配医疗设备,提升服务质量,创建3-5个州级重点学科,培养5-1名州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认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推行医疗惠民举措,严格执行医保制度,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增长。重视护理人力资源配备,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加强人文理念和医德医风教育,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营造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 4.创新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就诊转诊预约、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形成医学诊断科学化、医疗服务智能化、医疗管理集约化及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新机制。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探索基层诊疗路径管理,推广运用适宜安全诊疗技术,狠抓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精细化管理。 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面向省内外高校引进1名以上医学专业人才。提升现有专业人员水平,每年选送5名业务骨干参加专业研修,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和城市医院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工程,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到22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3.5:5.5,形成以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为标杆,技术骨干和基层社区适宜人才为主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6.开展示范点创建评比。争取创建1个县级示范医院,2个以上特色专科,3个健康教育示范社区,4个健康教育示范乡镇,5个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示范村卫生室,2个健康教育星级村,5个健康家庭,每个示范单位要在重点工作中有2-3个亮点,达到“一个典型激活一片带动一批”的效果。 (二)加强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疗和养老机构融合发展。依托全县“打造西部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基地”建设的有利时机,借助湿地、枣林、鱼塘、吧咪山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老年医疗、文化、娱乐、保健、居住等保障服务,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重点实施太极岛健康养老产业园项目,统筹抓好互助老人幸福院、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发展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的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现有综合性医院通过增设科室、增加相应床位等方式,加强与养老机构的协作。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构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为社区95%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对65岁以上老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培育一批提供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社会资本举办的规模化、连锁化的社区服务机构。到22年城镇居民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制定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政策,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向商业保险公司整体购买居民大病保险服务机制,逐步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接新农合外伤患者医药费用报销,促进新农合意外伤害报销的规范运行。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县医院、妇保站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率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从217年开始,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要参照县乡医疗机构模式购买医疗责任保险。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四)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积极指导农民群众开展中药材种植,同时把药用种植与退耕还林、生态保护等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以杨塔乡、红泉镇、王台镇等乡镇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对黄芪、当归、柴胡等中药材的种植规模,鼓励农企对接,成立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促进药材种植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药膳食品、保健品等相关产业,不断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和水平。 (五)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推进医疗保健产业发展,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对居民开展健康教育体检、咨询、指导和家庭健康签约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足疗、医学美容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生态养生保健旅游产业。把中医药养生和旅游项目相结合,以药物康复、药物治疗为主要手段,开展康体检查、中医问诊、中医配药、中医针灸、水疗体验等医疗体验活动;县旅游、卫计、文广、食药等部门要结合采摘节、垂钓赛、登山节、啤酒节等旅游观光休闲活动,开发一批有中医药养生保健价值、有地方特色的保健旅游商品,以展示休闲保健养生、民俗文化演艺、特色餐饮和黄河三峡原生态农产品采摘为特色,规划建设一批养生民俗店、农家乐、渔家乐及三塬现代农业采摘园等休闲养生设施,打造以养生宴、药膳宴、生态宴、民俗宴为主,以特色养生小吃、水果、药酒为辅的中医药养生餐饮体系。 (六)扶持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加快健康保健产品的研发和营销。进一步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保健产品生产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自主创新力度,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研发优质、安全、附加值高的保健产品,加强宣传促销、营销服务,强化产品品牌意识,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中草药在养殖业中的推广应用,指导养殖户(企业)合理利用中草药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减少养殖过程中化学物质、激素等有害物质的使用,有效降低畜禽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扶持发展药菜两用蔬菜产业。优先将百合、黄芪等具有药物价值的蔬菜种植纳入发展规划,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扶持发展良种培育、冷藏储运、加工销售等农字牌企业,鼓励集体、个人共同发展药物价值蔬菜产业。 (七)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保障工程。县卫计部门组建“健康知识宣讲队”,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印发健康知识宣传图册;县文广部门要开设健康专栏,每周至少播放2次健康知识;县乡医疗机构在诊疗区显眼位置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并在病区定期举办卫生科普讲座。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体育健身消费。加强基层多功能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指导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促进体育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融合发展。结合文明县城、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和卫生清扫为主的爱国卫生活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通过大力宣传,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健康生活的新风尚。 (八)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术培训力度。统筹扶贫、卫计、教育等部门的劳务输出项目、医学培训和教育资源,对“两后生”和中专毕业未就业者进行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保健刮痧师、中医针灸师、推拿师、药膳师、康复师、家庭护理师、护工等,经过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满足日益增长的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场需求。加快月嫂、育婴师(员)等健康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术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促进人才流动。加快推进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的机制。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医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加强养老机构人员培养,各养老机构至少配备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各1名,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和职称评审政策,落实并逐步提高薪酬和待遇,对乡镇敬(养)老院和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按实际需要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人社、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靖县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康服务业发展联合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合会议,听取相关汇报,协调解决健康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健康服务业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扩大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机构用地。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健康服务项目,可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完善财税价格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由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的类别和数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完善政府投资补助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引导和保障健康消费可持续增长。积极支持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机构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的补偿政策。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研究制定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补贴等直接补助的具体政策。逐步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医生在职称评聘、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对医疗机构聘用的护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行同工同酬,购买“四险一金”。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安全监管,及时处置医闹事件。 (五)完善健康服务监管。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市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要强化监测评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健康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数据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