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216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崆峒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平政发〔216〕85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区级政府216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2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5项,承接上级政府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项、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合并行政许可事项1项,取消内部管理事项1项、部分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以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面向全区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事项,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上级政府部门下放的事项要主动对接,承接落实到位;对转变管理方式的事项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缺失。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此次行政审批等事项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库,确保权责清单数据库数据准确、规范。附件:区级政府216年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 2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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