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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定西市委 定西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定发﹝2015﹞13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确保全市按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与全国、全省一道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现就深入推进全市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精准扶贫统揽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贫困村、贫困户为主战场,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针对“摸清底数、目标衔接、投入倾斜、力量调整、对口帮扶、产业培育”等十八个重点问题,树立“三个导向”, 落实“四个到村到户”,强化“五个助推”,深化“六个精准”,在领导层面构建“省里支持、市级统筹、县负主责”的工作体制,在部门层面构建“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加大倾斜、合力推进”的工作体制,在干部层面构建“领导责任到位、联系指导到位、驻村帮扶到位”的工作体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深化双联行动,靠实扶贫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主要目标

1. 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854元以上,2016年达到6615元以上,2017年达到7475元以上;2017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00元以上;到2017年,全市共减少国家扶贫标准下农村人口62.67万人,其中2015年减少12.5万人,2016年减少28.52万人,2017年减少21.65万人,全市农村贫困面下降到8%以下。

2.到2016年,陇西、安定、临洮三县区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到2017年,漳县、渭源、通渭、岷县四县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精准扶贫对象,瞄准工作“靶向”

1.完善建档立卡。对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全面核查,核准贫困村、贫困人口;衔接好帮扶特困对象及低保人口信息,将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将返贫人口重新纳入贫困人口总数;将年度减贫任务明确到村、户及人口,并做好年度计划脱贫村、脱贫户、脱贫人口和已脱贫村、脱贫户、脱贫人口的公示、公告工作,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2.列出需求清单。依据建档立卡结果,按照不同层次(特困片带、贫困村、贫困户)和不同致贫原因(因灾、因病、因学、缺土地、缺资金、缺技术等),列出年度扶贫项目需求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依据需求清单,制定精准扶贫规划和年度具体帮扶措施。

3.推进挂图作战。对730个贫困村全部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需求清单,将工作流程、目标任务、帮扶措施、帮扶干部等全部上墙公示;制定“施工图”、“进度表”,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员。

(二)精准扶贫目标,明确工作方向

从2015年到2020年,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总体要求,全面对接小康标准,确保按期实现贫困县区、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为与全国、全省一道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1.县区脱贫目标(19项):⑴贫困人口年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⑵贫困发生率下降到8%以下;⑶贫困村整体实现减贫摘帽;⑷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⑸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比例达到100%,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5%以上;⑹村内道路硬化(砂化)率达到70%以上;⑺饮水安全农户比重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⑻行政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⑼有安全稳固住房的贫困户比重达到100%,有安全稳固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的贫困户比重达到90%;⑽县级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⑿行政村文化室覆盖率达到100%,三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覆盖率达到100%;⒀建制村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达到95%以上,千人拥有执业医师1.95人以上;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⒂农村简易卫生厕所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⒃农村通讯普及率达到95%以上,中央和省上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5%以上;⒄行政村互助资金覆盖率达到100%;⒅农村万元农业增加值用水量小于1500立方米;⒆社会安全指数达到100%。

2.贫困村脱贫目标(17项):⑴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年贫困线,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⑵贫困发生率下降到8%以下;⑶有通乡镇的硬化路1条以上,有到村客运班车1辆以上;⑷村民小组通村部的硬化路或砂化路比例达到100%;⑸饮水安全农户比重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⑹通动力电;⑺有安全稳固住房的农户比重达到100%,有安全稳固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的农户比重达到90%;⑻有村级增收产业1项以上;⑼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⑾有标准化村卫生室1个以上,有执业医师1个以上;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⒀简易卫生厕所比例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⒁有村文化活动室1个以上;⒂通讯普及率达到95%以上,中央和省上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率达到98%以上,市、县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达到50%以上,通互联网农户比重达到25%以上;⒃有互助资金协会1个以上;⒄有意愿的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3.贫困户脱贫目标(共12项):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年贫困线,并达到或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⑵有安全稳固住房,人均安全稳固住房面积等于或大于30平方米;⑶饮用安全水,有条件地区接通自来水;⑷适龄儿童接受9年义务教育;⑸主要劳动力接受了技能培训;⑹有增收门路;⑺全部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⑻符合条件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⑼有简易卫生厕所或卫生厕所;⑽有通讯设备,有线广播电视入户,接通互联网;⑾无因病、因学、因婚借贷;⑿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大于等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

(三)精准扶贫内容,夯实重点工作

围绕精准扶贫攻坚重点工作,结合全市实际,查缺补漏,补齐短板。

1.加快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2015年全市建成建制村通畅工程1297.8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到88%;到2016年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17年底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

2.提高自来水入户率。2015年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到社覆盖率达到95%,到自然村覆盖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到2017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到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加快贫困户危房改造。2015年全市改造农村危房1.74万户,到2017年改造农村危房5.04万户,确保年度计划脱贫的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全覆盖;到2019年实现所有贫困户住无危房,基本实现农村砖混砖木结构住房全覆盖。

4.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2015年全市解决481个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问题,自然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7%;到2016年实现贫困自然村动力电全覆盖,满足贫困户发展小型农副产品加工的用电需求。

5.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步伐,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

6.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2015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047户40542人;到2017年完成易地搬迁22923户149478人;到2020年对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实现应搬尽搬。

7.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到2017年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4万亩,完成规划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到2020年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15万亩,全面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3.14%,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74%以上;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5%,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75%以上。到201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0%;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

8.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到2017年55%以上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到2020年所有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

9.加快富民产业转型升级。因村制宜发展壮大贫困村富民产业,在大力发展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等区域特色产业的同时,着力发展以养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采取“投母还羔”、“一对一、户帮户”等办法壮大贫困村羊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劳务经济,拓宽贫困农民增收渠道。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到2017年富民产业收入至少占到当年收入的4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5.3%,贫困村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较2014年增长40%以上,730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2020年富民产业收入至少占到当年收入的5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5.5%,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在2014年基础上实现翻番。

10.强化教育扶贫。在全市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到2017年使农村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到2020年实现全市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到2017年全市农村学校教室、桌椅等教学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

11.加强卫生扶贫。2015年建成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260个,到2016年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到2017年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达到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1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5年将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192元/人·月提高到234元/人·月,达到2808元/人·年,实现政策性脱贫。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46元/人·月提高到275元/人·月,达到3300元/人·年。加快贫困村老年日间照料室建设,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劳动力因照顾老年人影响生产和外出务工等问题。

13.强化贫困劳动力培训。2015年,培训全市贫困劳动力15.86万人,到2017全市三年累计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38.62万人。2018年至2020年,对已培训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和新成长的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按不少于三分之一进行巩固提升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4.43万人以上,三年达到13.29万人,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等级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

14.加快村级文化场所建设。加强村镇文化活动中心、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和乡村舞台建设,到2017年,全面完成未达标的6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完成730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善提升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服务保障水平。

15.强化金融扶贫。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2015年实现贫困村资金互助社全覆盖,到2016年实现金融机构对空白乡镇全覆盖,逐步让贫困农户在2.5公里的半径内享受到金融服务。加快贫困户信用和担保补偿体系建设,使贫困户能够顺利贷到发展资金。

16.推进电商扶贫。支持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和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致富带头人、农产品购销和贩运商、未就业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积极开办农村网店。2015年,计划整体脱贫的179个贫困村每村开办农村网店1家以上;到2017年全市70%以上的贫困村实现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到2020年确保730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开办网店1家以上。

17.推进企业扶贫。总结、推广企业精准扶贫典型模式,引导、支持企业进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积极探索贫困户通过土地、资金、劳动力入股分红等方式,与扶贫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参与全产业链利益分成,确保贫困户包盈不包亏,稳定增收。2015年至2017年,组织和引导367户企业与全市730个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户3650户。

(四)精准扶贫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1. 精准投入,创新金融产品

——市县财政每年用于扶贫攻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保证用于扶贫攻坚方面的财政资金逐年增长,并全部精准投放到贫困村、贫困户。将当年可支配财力中的一定比例切块用于扶贫支出,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当年增量的20%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当年增量的30%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当年增量40%的30%部分。各级结余结转资金除原用途继续使用外,政府统筹使用的部分50%用于精准扶贫。建立市、县两级扶贫基金,将扶贫基金统筹安排用于当年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

——创新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将扶贫资金更多地用于贴息、担保、风险补偿、保险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贫困村。对2015年计划整体脱贫的179个贫困村全面推行担保倍增计划,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担保金,按5倍至10倍比例放大,支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积极争取启动世行第六期产业扶贫项目,重点扶持发展贫困片带、贫困村、贫困户的以家庭养羊为主的增收产业。

——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确保国家和省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精准安排到贫困村、贫困户。

——建立精准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从2015年开始,按照贷款数量的3%左右,由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按7:3的比例逐年建立精准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其中,政府承担部分由省级和市县财政各筹措50%,市、县区原则上由财政出资,并建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的长效补充机制;财政困难的县区允许从分配到县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力争到2017年,每个县区的精准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

——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性扶贫金融产品。市、县区相关部门和担保机构要用足国家和省级有关扶贫的担保、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政策;要通过调剂、整合等方式,挖尽现有财政担保和贴息资金的潜力,消除闲置。要将“双联”贷款优先向730个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倾斜。要通过农户联保等方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加强与市农行的衔接沟通,放大担保倍数,扩大双联贷款规模,到2017年底贷款余额达到50亿元以上。

——积极创新 “三权”抵押、“保险+农户+信贷”、“银行+商户+担保公司”、“银行+公司+农户”和“公司+协会+农户+农行”、“农户+龙头企业+建行”、“企业+商户”、“特色优势产业农业贷款”、“仓单质押”等信贷产品,着力解决贫困群众贷款抵押担保难、财政性担保公司资金不足等问题。积极开展贫困村“三权”确权登记和养殖暖棚、日光温室、小型水利设施、大型农机具等权能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努力破解贫困户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

2.精准施策,强化五个助推

——深化双联行动助推精准扶贫。在双联单位现有联系贫困村的基础上,调整安排实力较强的单位和企业帮扶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重新调整730个贫困村的帮扶工作队,选拔年轻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队长或贫困村第一书记;认真落实 “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机制,在帮扶目标、任务、方式上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助推精准扶贫。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 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 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 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鼓励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分散规模经营风险。

——争取社会帮扶力量助推精准扶贫。加大与国家和省上对口帮扶单位的衔接、沟通,力争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多方面争取更大支持;制定出台加大社会帮扶工作的意见,组织好“10.17”扶贫日活动;积极引导和组织非公经济、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投身到精准扶贫攻坚主战场,着力构建社会扶贫大格局。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精准扶贫。按照“项目跟着扶贫走”的总体要求,建立抱团攻坚机制,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优先保证当年计划整体脱贫的贫困村,着力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中最急迫最关键的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和幼儿园、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难题,提高贫困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落实低保政策助推精准扶贫。继续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将农村低保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扶持范围,做到应扶尽扶。对没有劳动力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五保户等通过救助式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

3.精准对接,建立包抓机制

建立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市委常委包抓县区、乡镇,其他市级领导各自包抓1个贫困乡镇。推动县区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制度,确保贫困乡镇领导包抓责任制全覆盖。建立领导包抓贫困村机制,2015年计划脱贫的179个贫困村,由市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包抓一个贫困村,其余的由县区领导包抓,实现贫困村市县领导包抓全覆盖。领导包抓村实现整体脱贫后,及时将领导干部调整到下年度计划整体脱贫的贫困村,继续开展包抓贫困村工作。

(五)精准扶贫考评,完善奖惩机制

1.完善业绩考核机制。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双联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加大精准扶贫实绩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力度,精准扶贫业绩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对年度考核结果好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优秀班子,班子成员优秀指标上调到20%,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唯票数、不论资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推荐提拔使用。岗位空缺后,原则上从原有班子中选拔。对承担精准扶贫重点任务单位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进行奖励。对帮扶措施得力、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和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圆满完成减贫“摘帽”任务、实绩特别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推荐提拔使用。

2.推行减贫“摘帽”机制。把整县脱贫、整村脱贫、整户脱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目标,按照脱贫时序,对于提前脱贫“摘帽”的县区,在不改变既有扶贫政策和扶贫规模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脱贫成效显著、提前脱贫“摘帽”的县区、乡镇党政负责人,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优先提拔使用。

3.建立“逢提必下”机制。建立和落实“逢提必下”机制,优先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锻炼,担任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或贫困村第一书记;对新考录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全部安排到贫困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队队长和队员,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4.健全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县区党委、政府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及党政一把手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厉处理。严把扶贫项目调研、论证、申报、招标、监理、报账、审计等关口,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严禁开展达标升级等形式主义活动,不得虚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贫村、减贫人口。

(六)精准扶贫保障,靠实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把精准扶贫切实体现在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决策部署、脱贫效果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大决策亲自谋划、重大工作亲自推进、重大任务亲自落实。要强化各级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职能,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

2.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担任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不定期、定点不定点、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级各单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3.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区为主组织开展精准扶贫培训,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全部轮训一遍。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逐步提高贫困村村干部报酬待遇,对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绩突出、实现减贫“摘帽”的村党组织书记在招录乡镇公务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壮大扶贫队伍;市县农工部与扶贫部门整合办公,乡镇扶贫工作站(互助资金监理站)与双联工作站整合办公;市直及县区直部门实行精准扶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各级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打造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扶贫干部队伍。

5.强化人才支撑。分期选派100名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到班子最弱、脱贫任务重的贫困村挂职锻炼。落实选派科技副职计划。加大金融知识培训宣传力度,择优向贫困村选派金融服务联络员。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扩量提质、典型培育、助推双联、创新创业、产业升级、人才培训等“六项计划”。推行农业科技人才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做到科技人员联系帮扶贫困户全覆盖。

6.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体作用。宣传部门要深入扶贫攻坚一线,总结推广精准扶贫工作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宣传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