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州投资软环境,规范和简化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就招商引资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如下规定:
一、“一站式”服务的组织机构
州政府设立 “甘南州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中心”机构,采取“一站式”办公大厅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行联合办公。
二、“一站式”服务的对象
来我州投资或合作的项目,需由州级审批或转报省上审批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以及州内外投资者。
三、服务宗旨和内容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外来投资实行“进一道门、办一切事”的一站式服务。其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咨询、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或转报、合同章程的审批或转报、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国有资产及财产转移手续等。
四、“一站式”服务的组成单位
“一站式”服务办公组成单位:州招商局、发展和改革委、经委、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科技局、社保局、电力公司。由州招商局牵头并负责通知其它需参加的单位。
五、“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程序
(一)实行“一门”受理。所有外来投资项目由办公大厅牵头单位州招商局窗口受理。
(二)实行“一站式”审批。“一站式”服务办公各组成单位要在州政府政务大厅受理外来投资项目的手续审批,并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一条龙”服务,严禁出现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现象,州监察局负责对受理全过程进行监督。但在政务大厅未建成前,要采取过渡性措施,即由州招商局将受理后的事项进行分解,并向各组成单位发出专用公函,各组成单位要限期办理有关审批事项,一般性审批事项五个工作日以内、个别特殊事项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各组成单位审批完毕后将结果送州招商局,由州招商局负责通知项目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三)实行“五制”办理。1、挂牌办公制。“一站式”服务各组成单位要在办公窗口设立标牌,将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规定及时办结相关的审批事项。2、一般事项当场办理制。对承诺直接办理的事项即收即办,当场办结。3、特殊事项受理督办制。对确定不能当场办结的特殊审批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转送该单位有关科室,并负责督促及时办结。4、重大事项联合审批制。对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或重大事项、以及需前置审批的事项,通过联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联审部门当场签批意见,及时转大厅办理。5、上报事项跟踪服务制。对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进行“首问负责制”,采取跟踪服务、一包到底的办法,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批复。
(四)实行“一个窗口”收费。办理审批事项所涉及到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在政务大厅集中收缴,实行票款分离。
六、“一站式”服务的协调
(一)州政府在“一站式”办公大厅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投资项目现场办公会和协调会,协调跨部门、跨县(市)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州政府建立“一站式”服务办公例会制度,定期协调研究和解决“一站式”办公运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州政府建立外来重点客商座谈会制度,定期听取和研究外来客商在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七、招商引资的投诉
(一)州政府在州监察局设立“甘南州客商投诉保护中心”, 具体负责受理客商对影响和阻挠其正常生产、建设、经营的人和事。
(二)投诉组成单位:监察局、招商局、经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等,其他参加单位根据投诉内容涉及,由监察局决定。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原设在州经贸委的“甘南州域内外客商投诉保护中心”予以撤消。
八、实行“一站式”服务的要求
(一)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必须以改善“三个环境”为己任,顾全大局,确保政令畅通,搞好各种服务,并将项目的服务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
(二)前来我州投资的客商需按要求提供完备的项目文件资料,同时按规定履行好各种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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