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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7年,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精神,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内部评价、专业机构评估和社会满意度测评“三位一体”的方式,对10个区县人民政府和37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依据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优秀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区县政府

象山县政府、慈溪市政府、江北区政府、鄞州区政府。

二、市级行政执法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

各地、各部门要以优秀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积极有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严格履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推进“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