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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瓯海区三垟街道池底村旧村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未登记房屋年限认定结果的通知

三垟街道办事处: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瓯海区三垟街道池底村旧村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未登记房屋已经相关部门年限查证认定并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依法确认其未登记房屋年限认定结果。

附件:三垟街道池底村旧村改造项目建设范围内未登记房屋年限认定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