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 非居民客户申请更名业务;
2. 材料齐。
二、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1.客户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0
纸质/电子版
必要
2.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书:包括:
原件
1
0
纸质/电子版
必要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原件
1
0
纸质/电子版
非必要委托经办人办理时必备
5.授权委托书
原件
1
0
纸质/电子版
非必要委托经办人办理时必备
6.客户变更用电(丙类)申请表
原件
1
0
纸质
必要
7.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军人证、护照、(2)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有效主体证明
原件
1
0
纸质
过户必要
8.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原件
1
0
纸质
开具增值税发票必要
三、办理基本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行政审批中心电力窗口、供电营业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的发起更名流程。材料不全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客户根据告知单内容准备完整材料后再行申报。
本事项“掌上电力”APP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下载并注册“掌上电力”APP,登录账号,点击“我的”-“绑定户号”,点击“服务”-“用电申请”-“更名”,根据提示填写、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的发起更名流程。
3.电费交纳。特抄后,核算人员计算底度电费,用户需要交纳底度电费后过户才能生效。
四、办结时限
1.更名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浙价商27号文件规定,用户需要交纳用电变更申请手续费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