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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

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 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 C、D类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禾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社会科学:主要资助社会科学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

工作启动、来禾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特殊急需人才:主要资助我市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请条件

C、D类项目申请资助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禾工作或创业;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

回国来禾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在信息、健康、环保、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海洋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创业创新的海外留学人员;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产业集聚区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将申报内容进行全信息公示后上报;

请各县人力社保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及市属各有关单位于3月30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

2、《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

以上材料可从“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其中附件2-3一并装订成册。

实施“钱江人才计划”是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鼓励留学人才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

3、C、D类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