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绍兴市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办法》精神,及《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绍市科[2009]8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绍兴市级众创空间、市级孵化器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众创空间申报材料
1.绍兴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2.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具备的基础条件、建设和运营目标、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等,以及开展活动情况及工作计划。
3.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主体证明文件;
租用场所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入驻企业或创客人员情况表。
二、孵化器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材料可在绍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的“文件下载”处下载。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
请各区、县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王飞85145813
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黄炜85137308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19日
:绍市科〔20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