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发布的背景
2014年5月,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总局2014年10号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宁波市国税系统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65项,并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之后,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我局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发布本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更新后的《目录》共有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项,均属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