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收益债券成功发行,系我市首只项目收益债券。该项目收益债发行人为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定海区财政局;5年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定海区弘生世纪城北侧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
项目收益债是一种与特定项目相联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用收益的债券。其具有四大特点,一是不占用地方政府所属投融资平台公司年度发债指标,二是募投项目可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金流可预测且证据充分,三是实现现金流的封闭运转,四是提供必要的内外部增信,确保当实际现金流情况未达到预测值时,债券通过增信可以确保按时还本付息。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帮助更多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