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民非机构财产处置权等系列改革举措大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热情,试点以来已有100多亿民资涌向温州市民办教育、医疗和养老产业。”2月26日,在温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温州市民政局局长李爱燕说,温州市民政综合改革试点一年来成效初显。
去年1月,国家民政部与我省签署温州民办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协议,承担社会治理创新改革任务。随即温州市出台《加快推进民政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其改革系统性全国领先。特别是在社会组织改革方面,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明确出资财产属于出资人所有,可以转让、继承、赠与,允许出资人取得一定的合理回报。这突破了民非机构出资人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不能分红等法规约束。
“有恒产者有恒心,投资确权为‘民非’的私人投资松绑,找到发展方向。”苍南天伦敬亲养老中心项目投资负责人谢中滚说,他正筹集民资、联合台商,投资3.3亿元在苍南灵溪建设大型护理型养老中心,“民政综合改革政策实现民办养老与公办养老在用地保障、税费优惠、财政补助上同等待遇,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发展。”
“教育、医疗和养老产业逐步成为振兴实体经济新兴要素。”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市18个大型机构养老项目完成规划选址,吸引投资约30亿元,其中12个完成立项,10个开工建设。据了解,去年全市签约社会办医项目30个,引进资本70亿多元,涉及医疗健康管理、康复养生和护理等领域。去年全市新增进入教育领域的民间资金有近20亿元。
“教育、医疗和养老事业亟待发展,光靠政府投入,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而原来的民非条例严重制约了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认为,温州民政综合改革与民办教育、社会资本办医综合改革相结合,与“民非”制度创新、简政放权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改革相呼应,激发温州民间组织、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良性互动与有效合作,实现社会协同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