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政府与百姓之间重要的沟通渠道。每天,信访部门都要处理大量信访件,既有传统渠道的来信、来访、来电,也有逐渐普及的网上信访。如何保证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回复和解决,既是信访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信访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信访件受理转交有序进行
2月16日上午刚上班,市信访局一楼接待大厅里就有群众来访。市信访局接访处工作人员在接访窗口面对面接待群众,一边仔细聆听信访人的陈述后进行解答,一边将信访情况录入电脑。
与此同时,市信访局二楼办公室,办信处工作人员正在逐件检查群众来信、来电、网上投诉的各地办理情况。所有的信访件全部录入“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后,实行网上统一流转、网下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录入该系统,一目了然。
留意到,办理情况每个办理环节均有时限要求,在“统一平台”上,临近办理期限的会亮出“黄灯”,超出办理期限的则亮“红灯”。只要出现“黄灯”,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就会将案件从平台上导出,通知属地信访部门,督促事权单位及时办理,反馈办理情况。
“通过系统办理信访件,实行‘阳光信访’后,办理更加规范、要求更高。每个信访件都会生成一个查询码,信访群众通过这个查询码可以登录‘浙江省信访局’网站,点击网站上的‘我要查询’,就可查看自己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也可对信访部门和交办单位进行评价。”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朱良其介绍,“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回复告知等环节全程公开,信访群众对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信访件办理首次纳入地方目标责任制考核
2月16日,在办理系统上,仙居人林某写信要求落实自家宅基地问题的信访件亮了“黄灯”。市信访局办信处处长姚振烨立即通知仙居县信访局,要求后者督促事权单位及时妥善处理。
“信访事项办理要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即按期办结率100%、办理准确率100%、及时响应率100%和按期回访率100%。”姚振烨说,通过“日检查、月通报、年考核”的机制,及时规范处理信访件。针对热点、重点问题及突发事件,市信访局还会派专人实地督查,对遇到的疑难复杂情况通过联合会商协调解决。
为强化基层事权单位初次信访件的规范办理,不断提高县信访部门和各级信访干部办理信访件的水平,市信访局建立“网上微课堂”,对各地信访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实时网络培训,帮助指导业务办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组织编写《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手册》,解决办理程序随意、时间节点不准、处理结果不落地等业务短板。
从今年起,我市还首次将信访办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这有助于解决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打造群众不去访、不重访、不乱访的‘三不访’信访生态。”朱良其说。
处理满不满意群众说了算
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信访诉求。信访诉求解决得怎么样,不能只凭信访部门或处理单位的一家之言,群众的评价才是最重要的。
去年12月7日,天台县始丰街道的曹某向天台县县委书记写信反映,要求将3路公交车延伸一站到柳岸花园,方便百姓出行。公交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决定在去年12月15日开通。
“公交公司及时采取措施,研究决定本月15日开通,方便百姓,非常满意。”去年12月13日,曹某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送达回证》上写下了自己的意见评价。
信访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让群众成为检验信访办理好不好的评委,倒逼信访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增强群众信任,是检验政府公信力的‘试金石’。”朱良其说。
“对于群众评价不满意的,我们要求属地信访部门调查跟踪,了解为什么不满意、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得对不对、群众反映的有没有道理。”朱良其说,如属于处理不当的,要求及时纠正;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快人快语
引入信访人评价是接受监督的好方法
2015年1月,国家信访局制定并实施《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首次将群众满意度评价纳入信访工作考核;2016年8月,我省新修订并施行《浙江省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加强信访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也就是说,信访诉求解决得怎么样,不能只凭信访部门或处理单位的一家之言,信访人的评价才是最重要的。
根据规定,信访人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诉求合理的予以解决,不合理的予以解释。但部分处理单位或接访者怕担责,为防“被评价”,面对诉求“踢皮球”。鉴于此,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措施,让群众成为检验信访办理好不好的评委,如属于处理不当的,要求及时纠正;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问责。这无疑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分量的考核评价。
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信访工作不仅靠制度,更靠监督。引入信访人评价,把接访者和信访人的位置一转换,由此倒逼信访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实现以公开提升公信,做到信访办理满意度评价“真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