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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规划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147号;邮编:677000;电话(传真):216318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临沧市城乡规划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精神,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规划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规范、制度,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对近几年可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结合市规划局实际,梳理出组织机构、政务服务、党建工作、市政规委、规划动态、县区规划、城乡规划、规划委员会、成果展示、城镇品牌、政策法规、执法稽查、历史名镇名村、留言板、策划营销等十五大规划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规划成果公开、建设项目公开、一书两证公开、规划核实公开、权责清单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

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信息;系统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内部文件;公开后可能影响工作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做到不予公开。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一)依托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务公开。坚持把网上政务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群众需求,及时发布、更新全市范围内规划成果、规划动态、重大决策、行政法规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构建了全市城乡规划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平台,网站设新闻动态版块、临沧规划动态版块、规划成果公开版块、建设项目公开版块、一书两证公开版块、规划核实公开版块、政策法规版块、服务指南版块、规划监察滚动标语版块、传统村落版块、风景名胜板块和历史名镇名村版块等20大版块。同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链接,拓宽群众查阅咨询渠道,提高了门户网站的实效性。2017年以来,共发布信息824条,浏览量达 15万余次。

(二)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行窗口式政务公开和服务。将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从完善办理服务厅功能入手,规范窗口设置,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操作流程。目前,市规划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共办理服务事项831件,其中:房屋查勘登记482件,办证承诺272件。同时,窗口工作人员以桌牌的形式公开姓名、职务、职责、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事项,使服务对象更加明确,服务质量更有保障。

(三)依托微信公众号,扩展公开渠道。市规划局于2014年创建“临沧规划”微信公众号,2017年以来,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有780人,共推出信息180条,浏览量达2万余次,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了公众与城乡规划的互动参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规划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市规划局在规划稽查科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点并在局网站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方便受理公众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市规划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市规划局网站、信函、传真等途径向规划稽查科、规划服务窗口和市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申请。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2017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答复依申请 1件。内容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一书两证”申请等相关信息。现场咨询、电话查询658件次,全年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共受理网上咨询18件次,现场咨询、电话查询600件次,咨询内容主要规划许可办理等有关规划建设事宜。共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3件次,办结行政复议1件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行政应诉1件次,目前案件待审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部门工作繁忙,缺乏信息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滞后,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有关决策、计划、规划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目前市规划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敦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二是要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市委、市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是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临沧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