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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双柏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双政通〔2017〕8号)

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十三五”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扎实有效推进项目投资工作,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州人民政府2017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分解部署落实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县委第22次常委会审定,现将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调整分解下达,原《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双柏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双政通〔2017〕4号文件停止执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2017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体目标任务

按照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35%以上,总量达到70亿目标进行下达。各乡镇、各部门的任务按照初步梳理出来的2017年支撑项目分析预计投资数和动态增加项目预计投资数进行任务下达。(具体安排任务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7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围绕下达任务,加快续建项目的推进,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开工,确保续建项目的正常推进,以及新开工项目按照计划开工,同时,要努力寻求新的项目支撑,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力争实现2017年一季度项目投资开门红。

(二)各任务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完成投资的同时一并上报下月预计完成数和下月计划新开工项目,每月15日前将本月新入库项目材料报统计局。 (三)各任务单位按新的统计制度要求,加强与县统计局衔接,从2月起每月25日前向县统计局、发改局报送月报表。

(四)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