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2016〕177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充分利用朱有勇院士和云南农业大学关于红河谷生物开发研究成果,有效发挥热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果、蔬菜、红米、中药材、畜牧、水产养殖、旅游文化等产业,切实加快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步伐,促进南北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如期脱贫、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鞠云昆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杜应昆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悦江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雁鸿 州农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农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旅发委、州扶贫办、州招商局、州气象局、州科协,个旧、蒙自、建水、石屏、红河、元阳、屏边、金平、河口县市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杜应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悦江、苏雁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州农业局、云南农业大学和规划编制咨询机构选调,州政府办公室相关秘书科室配合。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办文办会、沟通联络、督促协调、情况传达、信息收集等工作;
州发改委牵头负责《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五年规划》、《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起草、报审和实施,具体项目的包装、指导、审批及投资争取等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
州科协牵头,州科技局配合负责相关技术指导方案的制定、实施及与云南农业大学的沟通联络工作;
州财政局主要负责经费筹集及划拨等工作;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旅发委、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州民宗委、州科技局主要负责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起草、报审和实施,上级对口部门项目、资金的争取等工作;
州工信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气象局主要负责信息、土地、交通、水利等发展要素的保障工作,制定相关规划并抓好实施;
州招商局主要负责相关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
州委农办、州扶贫办主要负责统筹中央和省相关扶持政策支持,实施南部山区、北部山区综合开发产业项目;
成员县市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州总体发展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做好辖区内具体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等工作。
三、相关要求
相关县市和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把此项工作作为目前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2016年8月底前完成办公室组建及人员抽调工作;9月底前完成《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五年规划》起草工作;10月15前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成员分工完成专项规划或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完成《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起草工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