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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2015年5月15日保山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研究确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根据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90号),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现将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要求。截止2014年底全市总人口25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7.1万人,占总人口的14.38%,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解决好老有所养日益紧迫地摆在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面前。二是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养老服务业涉及长期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等方面,蕴含着巨大的老年消费市场。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长久之计,也是扩内需、增就业的巨大潜力所在。三是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业稳步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解决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二、总体目标要求

意见明确到2020年,努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150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例显著提升,提供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投融资保障体系、人才培养体系、标准评价体系、管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