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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决定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招商引资工作步伐,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坚持实施开放活州战略,按照“服务全省全国、服务东盟各国、发展西双版纳”的基本思路,抓住机遇,创新招商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我州资源、区位优势,围绕我州战略目标和产业导向,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全方位、高层次、宽领域招商的工作格局;坚持对外对内开放一起抓,外资内资一起引,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参与到我州的开发建设中,重点引进战略投资合作伙伴,促进资源有效整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工作目标。通过不断拓展与国内外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把“走出去”与“引进来”更好地结合起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总量和质量,力求把西双版纳建成全省投资环境、创业环境、旅游环境、人居环境最佳的州市之一,建成开放云南的主阵地,建设成面向东南亚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基地,实现外经、外贸、外资、外游倍增计划。

  二、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工作

  (三)抓好重点领域。按照我州资源、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全州招商引资工作要重点在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6大支柱产业等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充分发挥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磨憨经济开发区、景洪工业园区、勐海工业园区、沧江新区等各类园区的招商平台和辐射作用,力求在土地集约化、产业集成化和特色化等方面有所突破;各园区要根据比较优势,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避免产业雷同;要重点引进国内外强势企业集团等战略投资者。鼓励外来投资者依法建立独资或者合资的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担保机构等;鼓励外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

  三、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

  (四)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作风,做好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建设投产率。对重大项目,要成立项目推进小组,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要建立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外来投资后续服务联络员工作制度。外来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省审批和备案的,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服务,及时上报。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负责人,州委、州政府将严格按照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进行问责。

  (五)创新招商方式。在继续坚持会展招商、小分队招商等传统招商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务实的招商方式,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网络招商平台、节庆会展招商平台、园区招商平台、中介招商平台。加快整合全州招商网络资源,充分发挥网络招商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泼水节”、“边交会”、“昆交会”等节会平台作用,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参加展洽活动;充分发挥商会、工商联、驻外办事机构等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开展招商咨询服务;有针对性的到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引进有实力的优势企业;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促进“以商招商”。要探索科学的“招商选资”机制,提高引资质量,积极鼓励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转让)、PPP(公共、民营、伙伴)、BT(建设、转让)等新型融资方式吸收外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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