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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推进“园中园”建设

近日,保山市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出台《关于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的实施意见》,由各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形成全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近年来,保山市把园区作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规划建设了5个省级工业园区,实现每个县(市、区)有园区,每个园区有主打产业,每个产业有具体发展规划,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去年,在工业园区的助推下,实现生产总值552亿元,同比增长11.5%,增幅居全省首位。

保山市积极挖掘经济发展的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性地提出了“园中园”建设模式。据市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各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模式,有利于突破行政区域划分的束缚,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加强县(市、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贫困地区工业集聚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

“园中园”规划建设涉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采取什么样的体制机制来筹建,需要充分的考量和谋划。为此,保山市提供了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工作保障、政策保障等全方位的保障措施。对于“园中园”所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统一征地,统一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统一入园企业标准,总体规划按现行程序报批。对入驻“园中园”的企业所产生的税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征管和归属都做了详细规定。另外,更强化融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园中园”融资的协调,建立融资服务绿色通道等。截至目前,市级产业基金首批已到位5亿元。

保山市力争到2020年,各县(市、区)在工贸园区“园中园”落户企业各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各完成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