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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调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遇重大调整

为切实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中央和省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在内的专项转移支付政策遇重大调整。

贷款对象由之前的五个类型扩大到九个类型。贷款期限由之前的2年延长到3年。财政贴息分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目前曲靖市贫困县为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和会泽县,其余为非贫困县。贫困地区三年期财政全额贴息;非贫困地区财政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意味着贷款者总计要承担一年的利息,这项政策调整较大。中央、省、市、县承担的贴息资金比例由之前的中央75%、省20%、市县5%调整为中央70%、省19%、市县11%,给市县级财政带来巨大压力。追溯贷款者家庭成员五年内没有商业贷款,如有贷款甚至已经还清的,也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统一调整为小微企业贷款,且之前是财政全额100%贴息,从2017年开始贷款者要承担50%的利息,中央承担35%,省级承担10%,市县级承担5%,大大增加了基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