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确保抚仙湖保持Ⅰ类水质,2016年1月起,抚仙湖进入了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的新时代。
自2016年1月抚仙湖从三县区共管变为一县托管以来,澄江县在对抚仙湖径流区的统一托管中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承接各项接管工作。其间,澄江县各社会事业相关单位主动积极对接,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举措,着力促进托管区社会事业的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让托管区群众的工作生活正常有序。
19个部门完成托管移交工作
为了确保抚仙湖保持Ⅰ类水质,玉溪市打破了抚仙湖管理“三足鼎立”“九龙治水”的局面,2016年1月起,抚仙湖进入了统一管理、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的新时代……在这个历史性的转折中,以澄江县为主体的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托管一年,随着工作向纵深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也面临许多问题。一是群众办事周折,不方便;二是路居镇村增多,管理方式方法不适应。”在澄江县委副书记、县长范永光看来,稳步推进抚仙湖径流区内的党务、行政、经济、社会事务等工作,是实现托管区域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秩序井然、民心稳定目标的基础。
针对托管区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澄江县委、县政府于2016年10月底成立了孤山片区便民服务中心,并于同年11月底前抽调人员组建孤山片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为托管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同时,澄江县完成托管区1000余盏环湖路灯安装,并成立孤山片区交警中队,切实做到利民便民惠民。
截至目前,托管区民政、教育等19个部门完成了托管移交工作。2016年3月起,由澄江县财政开始核发托管区域供养人员工资,并安排了各类托管工作经费370万元。“同时,托管区域教育、医疗、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惠民政策在原有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澄江县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落实。”范永光说。
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托管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好申请和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澄江县按照“核定收入、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该保才保”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核定制度,全面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分类救助,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2016年1至10月,澄江县共为托管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99.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6.1万元。
在医疗救助方面,澄江县严格按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1至10月共为托管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0.9万元。同时,开展资助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率达到100%;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成果,积极协调各级主管部门不断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程序,争取2017年居民医保移交后可正常使用。
同时,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对托管区内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了临时救助。
社会福利水平得到提升
托管一年来,澄江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通知精神,积极争取并做好涉老项目审报和建设工作。经上级审核通过后,争取到市级项目1个,即路居镇红石岩村委会黑山脚村民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5万元,现补助资金已拨付路居镇。同时,建成2个农村幸福院、7个老年活动场所,共计下拨补助资金59万元。
为充分做好高龄补助发放准备工作,澄江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于2015年12月下旬先后到江川、华宁民政局对口科室进行衔接,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相关数据,确保高龄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80周岁以上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寿星长寿补助发放管理工作。2016年,托管区域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补助的老人共有3428人,全年共发放高龄补助金56.7万元。据了解,抚仙湖径流区未托管前,澄江、华宁和江川3个县区针对百岁老人的奖励政策均不相同。统一托管后,澄江县对路居镇三百亩村委会新增的1名百岁老人,给予一次性家庭奖励金10000元。两节期间,共慰问百岁老人4人次,高龄困难老人10人次,支出慰问资金2.3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对托管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文体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澄江县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并结合托管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实际,组织各镇、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每季度利用不少于3天的时间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托管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全年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