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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关层层压实责任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017年1月,云南省大关县研究制定了《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履职效能办法》,目的是不断提升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职效能,进一步推动全县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县直部门职能工作的落实,激发全县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该办法规定,乡镇和县直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当年重点工作和任务,明确分季度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未按照计划完成的,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对主观上不作为、不愿为、懒作为,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强,从严处理;对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完成的,实事求是、合理认定。对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敢于担当、遵规守纪的干部容错纠错。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主动向省、市对口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全县实行工作报告制度,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日下午报送下一个工作日日程安排。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书面报告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对照年度计划,将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报告。乡镇和县直部门每年1月底前,研究上报当年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分季度推进计划。年度工作开展中增加的重点工作,10个工作日内,上报拟定的分季度推进计划。乡镇和县直部门上报的当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分季度推进计划,将根据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重大项目安排,对照责任内容公开公示。

全县将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上报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采取实地察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抽查核实,完成情况将综合评定等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和专项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乡镇和县直部门分季度阶段的目标任务,单项第一次未完成的,限期进行整改;两项以上第一次未完成的,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单项第二次未完成的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两项以上第二次未完成、单项第三次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或诫勉问责,责令限期整改。两项以上第三次未完成、单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如实申报、弄虚作假的,直接启动问责,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对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被县级问责的,单位当年年度综合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被市级问责的,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被省级及以上问责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同一年内被问责两次以上的加重处理。

为确保办法落到实处,县委组建了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履职效能领导小组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