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经贸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当前外经贸形势要求,现将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
1.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自治区外经贸发展形势和特点,优化贸易投资布局,培育特色外向型经济,举办或承办大型国际性展会等。具体包括:支持政府部门搭建外经贸发展平台,在境外举办展洽活动;支持农畜产品标准化建设;支持外经贸发展研究。
2.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金加大对外贸中小企业的支持,在信息管理、资信调查、风险控制等方面,为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包括:境外展览会;境外展览会;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增加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培育竞争新优势等。
3.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外贸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标准制订,支持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品牌产品的推介宣传,积极承接国际中高端产业转移。鼓励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培育新兴业态和新竞争优势,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以企业对企业方式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提高便利化水平,扩大服务覆盖面。
4.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建设。
5.支持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产品进口。
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支持经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现有平台资源统筹利用,提高使用效率。经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报送相关材料。
支持重点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指南有关条件的我市辖区单位,请于10月10日前向我局报送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两套。
申请“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的单位,请在做好有关申报工作的同时,登录“外经贸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meimdf.org.cn)填报有关项目信息,企业申报系统截至10月8日关闭。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各类项目的企业,均需提交资金账户信息函。
2、对于申报阶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扶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
附件: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市商务局联系人:孙瑜 电话:8857134
2016年9月8日
附件: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