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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