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鼓励全区各行各业优秀人才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争作贡献,根据高新区建设全疆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设立高新区“天山火炬之星”奖,制定评选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高新区“天山火炬之星”金奖和银奖,每年评选一次,金奖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对获奖对象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银奖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名,对获奖对象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为高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重点选拔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学术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申报条件
金奖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
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应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使本企业近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且主要经济指标居自治区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所在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经营现象;所管理的企业品牌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产品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并在同行业居于自治区内领先地位。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视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善于聚集各类人才;所带领的团队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和竞争力;所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本人在社会上和行业内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2、专业技术人才类
近三年来,在科学研究、科学应用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治区科技兴新贡献奖、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乌鲁木齐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如项目所获为集体奖,则必须是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在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重大引进项目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高技能人才类
在企业生产运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等技能操作中解决了关键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自治区有较大影响;或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技能操作规程、标准、方法等,并被推广应用。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或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20名、国家二类技能竞赛或自治区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10名、自治区级二类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
银奖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刻苦钻研本职业务,出色完成各项技术攻关,为企业科技创新做出了突出贡献。
2、有发明创造,项目已成功投入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流程,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运用所长为群众服务,为农村发展和群众致富作出突出贡献,且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出一种新技术或新品种,在我区推广增产幅度明显,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开发型人才。
5、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领域工作,成绩显著,对发展高新区社会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乌鲁木齐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
6、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级别最高奖项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发布公告。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部署评选推荐工作,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公告。
申报。申报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单位推荐的由单位统一进行初选,并组织上报至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个人自荐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将有关材料报送至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推荐材料:
1、《高新区天山火炬之星申报表》一式3份;
2、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书面报告1份;
3、个人荣誉证书、成果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年度至报送当月的工资发放表和银行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和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
考察。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考察组,对拟奖励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确定。对于考察通过的拟奖励人选,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高新区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
公示。奖励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表彰。以高新区名义授予“高新区天山火炬之星u火炬火炬低得多低得多”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本办法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人才工作 评选 奖励 通知
抄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区委区政府领导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汉文2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