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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

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团镇、街道办、企业、事业单位,各直属机构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直属机关工委:

《第一师阿拉尔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师市行政常务会议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师办公室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第一师阿拉尔市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

实施方案

按照《兵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师市商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推动商业实体转型升级,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结合师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兵团的相关部署,以提升商贸流通发展质量效率为目标,以普及商贸流通领域互联网应用为主要手段,着力推动商贸流通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激发商贸流通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完善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撑环境,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空间,促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发展目标

争取三年内师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主体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格局形成,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基本实现在线化,市场活力和经营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活服务业深度融合互联网,居民生活服务更加便利化,商贸流通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服务在大型社区和团镇、连队实现全面覆盖,使线上线下互动成为各类商贸企业的重要营销方式。

二、构建线上线下互动的服务体系

创新实体商业的现代化模式

以“双创”

四、健全线上线下互动的市场体系

推进城镇商业的智能集聚

构建运行安全、使用便利、管控高效的城市公共服务系统,依托现有交通物流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动构建线上线下体验式智慧商圈,支持智慧商务不断向团镇延伸,引导一批商圈整体联动发展,支持商圈加强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能交通引导、客流疏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物流配送等功能,健全商圈消费体验评价、信息安全保护、商家诚信积累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鼓励师市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的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支持已建的电子商务园区,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带动电商应用、物流配送、第三方平台、支付、人才培训及技术服务等企业在园区周边集聚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门类齐全、产业链条完备的智慧产业集群。

提升农村市场的现代化水平

做好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单位的试点工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力争在符合条件的团镇和连队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构建完备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加强连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强化线下体验功能,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供销、交通运输等既有资源对接合作,健全师、团、连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支持各团镇、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建设地方特色馆或名优特产品特产馆,推动“塔里木”等地域品牌产品实现全网营销。支持师市企业、产品在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立农产品特色馆,全面推进师市优势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创新发展。

推进团镇交通物流示范点建设,选择一批物流需求及发展潜力较大、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团镇,支持物流企业与四、五级客运站联合共建网络站点,发展客运班车小件快运服务,通过示范建设,推进体制机制、物流组织、信息平台、市场培育和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力争使物流线路和客运快件运输线路覆盖75%的团镇,培育1-2个专业化的农村物流服务企业。

开展农业信息化平台和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农业信息化“进连入户”,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促进贸工农有机融合、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支持师市外贸企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贸易。大力推进自产品生产出口,鼓励以交易、推广自产品为主的批发市场、零售网点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业务对接,开展线下体验和线上订购业务,推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和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培育经营主体,集聚进出口和网络服务企业,促进师市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国外市场。支持师市外贸企业通过广交会、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亚欧博览会等国内外专业展会展示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师市企业与国内外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引导大型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对接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化贸易、技术和资本等合作,推动内外贸互动融合发展。

五、完善线上线下互动的政策措施

简化准入手续

根据线上线下特点,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适当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资质条件,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方式,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各部门和单位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增设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协调阿拉尔工商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师市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注册服务。

创新管理服务

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配合,明确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在企业中建立指导联系制度,切实解决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实际问题。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充分发挥流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研究制定师市电子商务统计方法制度,依托兵团统计监测体系,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及时掌握企业运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行政服务。建立电子商务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发布电子商务年度发展报告。开展“电子商务大讲堂”等培训、宣传活动,打造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其社会化专业服务作用。

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强化财政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社会资本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主体地位。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扶持师市流通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指导和协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局、商务局、科技局)

加大金融扶持

支持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引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支持不同发展阶段和特点的线上线下互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跨境支付、股权众筹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局)

规范市场秩序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国有、民营、外资和个体私营企业诚信信息的征集和披露,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努力培育高素质、讲诚信的市场主体,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推动师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归集、整合分散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努力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和事中事后监管,探索部门联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管理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各项工作,推进互联网打假专项行动,创建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强化人才支撑

建设分级分层培育体系,完善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人才培育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社会化培育结合。利用现有塔里木大学、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推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基地化、网络化、模拟化培训。培养综合掌握商业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知识的高端紧缺人才。充分发挥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通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等培训项目,加大师市电子商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支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创新相关培训,为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

培育行业组织

探索成立师市层面的行业协会组织,支持各团镇组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或商会,支持行业组织根据本领域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倡导建立良性商业规则,促进行业自律发展。指导行业组织发挥在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举办各类交流活动,营造各级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团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推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