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6〕54号

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在年内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明年年底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牵头抓总机构

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由市政府依法行政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按照市政府主管领导的批示精神,重点完善相关机制和平台建设,抓好各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确定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明确重点督促部门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确定: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设局等8个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市编办同步跟进督查,确保在 11月30日前随机抽查事项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在11月30日前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执法事项50%以上。

三、明确主要工作任务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加强与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工作衔接,依据权力清单,细化工作方案,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行政权力清理结果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清单方式明确检查对象范围,根据日常摸底检查情况、立足法定职权建立本单位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到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的要抓紧建立;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工作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对投诉举报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规范随机抽查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对检查对象实施抽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检查通知书》。开展随机抽查时,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根据抽查的需要,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审计、检验、检测、鉴定、评估等产生的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行政执法部门支付,相关费用从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其中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监督落实的要求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市编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监督各执法部门抓好落实,确保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实现全覆盖。

实现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督促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加快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换。对市场主体的抽查监管信息实行集中汇聚,统一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管理制度,各执法部门主动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诚信办公室对接。对失信检查对象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评优评先、行政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通过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必要时,可以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协调开展联合抽查。

各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在10月30日前,各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联系人员名单,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工作方案、联系人名单、“一单两库一细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周静 高鹏

联系电话:0990-6244390

2016年9月30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