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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巴州产业投资优惠政策摘要6(人才及培训政策)

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审批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加大职业培训,增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能力。实施大中专毕业生职业培训计划,对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全部实行免费培训。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观念和就业政策引导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给予培训和伙食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对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订单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自治区、行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组织大中专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和交通补贴,对实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再给予师资和设备损耗补贴。鼓励受援县组织毕业生赴对口支援省市接受技能培训的,给予补贴。对开展少数民族毕业生汉语言培训,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