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起实施 让我们对家庭暴力说“不”

今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家暴行为正式进入了法律的监管范畴,可以让更多的人对家庭暴力说不。

记者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妇联了解到,新法除了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等做出规定以外,对于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都可以参照使用。

据区妇联副主席赵丽臣介绍,2015年,经开区(头屯河区)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的17件婚姻家庭案件中,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达到了10件,占信访总数的58%,其中25—40岁之间的信访人群高达80%。

赵丽臣告诉记者,很多受害者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放弃了报警或寻求帮助的念头,选择自己默默忍受。即使有人积极维权,由于举证和认定的难度,自身权益也很难得到有效保障。新法的出台,正是顺应了社会的期待和家庭的需要,将公安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纳入其中,成为新法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