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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乡更美好让百姓更幸福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以民生为导向,自治区大力实施农村安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让老百姓告别了危旧土坯房和棚户区,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

让农民群众住进好房子,更要过上好日子,这是自治区实施安居惠民工程的初衷。国家、自治区、对口援疆省市多次提高农村安居工程补助标准,尽力减轻农民负担。各地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规划、施工、管理等方面探索总结有效经验;每年,我区计划新建安居房30万套,年年圆满完成任务。

每一套“好房子”的建成,都见证了一个甚至多个家庭迎来“好日子”,改善了民生、凝聚了民心、增进了民族团结、助推了社会治理,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今,无论是帕米尔高原上的偏远乡村,还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古老村庄,抑或是伊犁河谷两岸的大小村落,星罗棋布的农村安居房都是各族乡亲共同的幸福源泉。“拆土墙、建新房,致富不忘共产党;住新房、搞圈养,安居惠民奔小康……”在伽师县英买里乡库木艾日克村,这样的双语顺口溜广为流传,诉说着各族群众对农村安居工程的赞许、对党和政府的感恩。

农牧民喜迁新居的同时,城镇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梦也一一实现。5年来,累计建设公租房82.05万套,解决了200余万城镇中低收入、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累计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92.97万户,230余万城镇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数字无言,却真切反映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托起各族群众安居梦的巨大作用。为了确保保障房建得多、建得好、建得快、分配公平,自治区这几年没少下功夫。如今,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氛围下,我区每年建成的各类保障房迅速分配到需要者手中,为他们在城镇安居乐业奠定基础。这样的努力,不仅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条件,也逐步扩大了我区保障性住房的覆盖范围。目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都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这让他们感觉到身处“钢筋水泥森林”般的城市,也能被浓浓的人情味包裹。在增强归属感的同时,更加用心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今年,我区农村安居工程30万户,建设任务量仍位居全国第一;棚改规模达到28.43万套,任务是去年的两倍。届时,更多老百姓将在家园的变迁中感受到幸福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