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会在伊宁市召开。会议要求,要从自治区实际出发,紧扣发展需要、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力度,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近年来,按照自治区提出的“把新疆建设成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区之一”的要求,我区各级各部门坚持把“清权”“削权”贯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过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截至去年年底,先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91项,累计压减590项,压减率达45.9%,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压减现有行政审批事项35%以上的改革目标。
地县两级在承接国务院和自治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对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乌鲁木齐市累计取消下放247项,占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72%;昌吉回族自治州累计取消下放126项,压减率达到63.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审批事项从212项减至120项,压减率达到43.4%。同时,全部取消各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属于内部审批事项的转为政府内部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会议要求,要坚持协同放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取消的,自治区要同步取消;对国务院下放到自治区但未明确必须由自治区实施的,原则上自治区不保留,要继续下放到地县。各级要做好上下衔接和承接落实,切实解决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深化权责清单工作,在完成制定公布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开展权责清单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确保年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