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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库车设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5年4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5〕29号)批准成立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9.12平方公里,包括两个区块,是阿克苏地区的首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将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截止目前,我区国家级园区已增至22家,其中国家级经济开发区2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9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家、出口加工区1家、综合保税区2家、边境经济合作区4家和全国首个国际边境合作中心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