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自治区拟推荐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公示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申报推荐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通知》精神,在各学校自愿申报,各地州市文明办、教育部门推荐,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审核,征求自治区文明委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区拟推荐的全国文明校园。现将拟推荐的学校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自治区文明办反映。来信请寄: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邮编:830003;联系电话:2398004。

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自治区拟推荐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八一中学

昌吉州第一中学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二小学

哈巴河县第一小学

克拉玛依市第八小学若羌县第一小学

拜城县第二小学

喀什市第十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