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区县招商 产业园区 企业选址 优惠政策 新闻中心
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

1月8日,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下简称喀什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国家十部委联合验收组的验收。这意味着喀什综合保税区正式投入运作,目前已有15家企业决定投资。

当日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十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完成了对喀什综合保税区相关监管和配套设施逐项现场勘察。

联合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巡视员吴华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于欢共同签署了《喀什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纪要》,并向喀什综合保税区颁发了验收合格证书。

去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喀什综合保税区,首期规划面积3.56平方公里,主要规划设置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展览展示、口岸操作、航空货运和综合配套服务等七大功能区,具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喀什综合保税区成为新疆第二个、南疆首个综合保税区,是继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和阿拉山口保税区之后的全疆第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

喀什海关关长李世瑞说,验收合格意味着喀什综合保税区可正式投入运作。

目前已有15家企业与喀什综合保税区签订了投资协议,并上交了投资项目计划书,投资总额达30.35亿元。